(2019)粤0192民初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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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黄碧仪与被告广东随愿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我爱范文,现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被告退还原告店铺保证金2000元,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1000元,总金额3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第二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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