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间,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作为借款人就总数为4亿人民币的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
华润置地于2019年2月21日作为借款人就总数为4亿人民币的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协议日起计为期三年。
该贷款协议订明(其中包括)华润集团须于华润置地持有的最低股权百份比。
即如果华润集团停止直接或间接持有最少35%华润置地已发行股本,或拥有委任权委任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将构成控制权改变。
此外,于本公告日期,范文,华润集团拥有华润置地约61.27%的已发行股本。
倘发生该融资协议项下的控制权改变,根据该融资协议,贷方可宣布取消提供贷款额度及/或宣布所有未偿还款项连同贷款额度项下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所有华润置地需于该融资协议项下支付的款项实时到期及须予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