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席林林 朱志亮 刘洁珺报道:今天(4月15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2008-2018)》,同时公布涉外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金华说,广州法院将在探索构建“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探索创建司法合作交流中心、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平台等方面发力,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统计显示,2008年至2018年,广州法院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共9051件(其中一审6361件、二审1601件),审结8674件(其中一审7165件、二审1509件)。案件数量总体呈稳步上升趋势,每年收结比例大致均衡,呈良性循环态势。
广州法院所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纠纷类型多样,包括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几十种案由;总标的额较大,单案差异明显。受理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总标的额累计超过300亿元,平均每案标的额约为403万元。从单案来看,案件争议标的额少则为几千元,多则接近2亿元;审判以判决方式结案为主,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比例较低;上诉发改率低,案件质效较好。73.22%的涉外民商事纠纷都化解在基层,上诉率为26.78%;除此之外,司法协助量大,支持比率高。
白皮书显示,2008年至2018年,广州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呈现六大特点:案由相对集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占比高;涉及地域广泛,范文,香港占比最多;案件分布不均,越秀、天河、番禺法院收案较多;部分当事人同时持有外国国籍和内地身份证,双重身份突出,涉港澳案件尤为明显;域外送达困难,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域外仲裁较少,跨境仲裁发展空间广阔等。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法院积极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国首创港澳籍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制度,积极拓宽以港澳法为对象的法律查明途径,推行涉港澳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建立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商会协调机制等,多措并举破解制约涉港澳民商事审判质效难题。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金华在发布会上表示,广州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从探索构建“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建立类案参考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创建司法合作交流中心、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平台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广州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司法公信力,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