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4470号
广州市车耀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林泽娜与袁凤花与广州市车耀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林泽娜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7)粤0104民初146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14时15分-15时30分在第55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范文,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