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2041号
广州大盛中金数媒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汉龙与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原审被告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澳嘉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林高鹏、林泽钊、广州大盛中金数媒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嘉盛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民终2041号民事判决书,我爱范文,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889元,由上诉人林汉龙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