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按套內面積交易不影響房屋總價
2月1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布建設領域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公開征求意見稿,包括《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住宅規范》”),主要涉及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四層以上住宅建電梯等方面。雖然這僅是征求意見稿,但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一項,被解讀為“告別公攤”,引起消費者和開發商的熱切關注,一些人甚至認為可能引起房價大漲,那麼這項政策實施后究竟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莫讓公攤“宰客” 消費者應有知情權
“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這幾個專有名詞經常讓購房者分辨不清。《住宅規范》第二部分指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住房城鄉建設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按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去年,有關住房公攤面積的不透明,曾經引發廣泛討論。有媒體發表《莫讓公攤面積成為開發商‘宰客’的深坑》一文,范文,建議公共空間的使用權限、收益的歸屬、支出的承擔等應由地產商與業主協商來解決,地產商在房屋交易時應給購房者充分的“知情權”。
專業人士認為,公攤面積是房地產市場“最不透明的一項指標”,由此引發的房屋買賣糾紛及服務收費爭議由來已久。他們建議,要從制度上堵住現行法規漏洞,應適時引入國際通行的以套內面積為單位的房屋計價體系。要防止開發商過度擠壓公攤,確保房屋居住品質,包括樓道、大堂等公共建筑設計合理,就要制定規范設計標准,要明確房屋室內結構、門廳、過道、陽台、台階等合理的基本尺度,也就是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公攤系數。
按套內面積交易 不影響房子的總價
“按套內面積計價與建筑面積計價,只是計算方式不同,對房屋的總價沒有什麼影響。”成都本地一位不願具名的房企負責人告訴記者,在總房價不變的情況下,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單價要高於按建筑面積計價。但對於開發商來說,如果按照這個政策執行,就必須對樓盤規劃設計精益求精,盡量降低公攤,就相當於降低企業的成本。
“沒有公攤或者公攤很小的住宅,實際上會降低居住品質。”地產策劃人李紹華說,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消費者不承擔公攤成本,開發企業的成本壓力就會增大,為了降低成本,開發商就會從設計上降低公攤,那麼消費者使用時的舒適度就會降低。
“按照套內面積交易,對住房銷售價格幾乎沒有影響,總價不變只是計價方式發生變化。”成都全心地產營銷副總經理黃憶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樣只是有助於減少住房計價的糾紛,當前精裝房是按建筑面積計價,但是裝修范圍並不包括公攤部分,開發商相當於兩次收取了公共部分的裝修價格﹔另外,可能影響按面積收取的費用如物業管理、取暖費等,造成服務收費單價上漲。
四川現行規范文本 商品房計價方式有兩種選項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都採用統一的《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規范文本。該文本中列出兩條計價方式:一、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幣種)××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幣種)××元(大寫××元整)﹔二、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幣種)××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幣種)××元(大寫××元整)。
“由於沒有強制要求,多數開發商都採用按照建筑面積計價方式。”成都凱仁地產總經理陳光健說,也有部分開發商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簽訂合同時按照套內建筑面積體現單價和總房款。
“看到了希望,不再羨慕重慶。”網友張東說,之前一直羨慕重慶樓市執行套內面積計價,如果這個政策落地之后,消費者置業將會更加明白、放心。記者 文強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