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晚间,富国基金发布《关于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公告显示,富国中证银行分级基金将取消分级机制,并就富国银行A份额与富国银行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富国中证银行分级依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取消分级运作机制,最终产品将以母基金形态继续存在。
资管新规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并生效,范文,其中规定了“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同时明确在实施的过渡期内,由金融机构按照自主有序方式确定整改计划,经金融监管部门确认后执行。随后,市面上响应资管新规关于分级基金“不进行份额分级”的方案大体上有三类:转型、提前终止与取消分级运作。各家公司采取的方案有所差异。此次富国基金采取的是取消分级运作方案。据了解,其他几家分级基金规模较大的公司也在酝酿实施类似的做法。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已出现的几种分级基金整改的做法,显示了各基金公司为符合监管要求,并权衡母基金持有人利益和A/B份额持有人利益所做的不断探索。
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内约定:基金合同应当适用《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导致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有律师指出,基金合同中约定“法律法规”是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显然,资管新规属于此且适用。 而富国中证银行的基金合同同时显示: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