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世龙实业: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8:35:5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8-037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塔山工业园企业签署委托经营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和乐平市盛龙化工有限公司、江西乐平工业
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三方《委托经营协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江西省乐平市政府和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建议,公司拟对
位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的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宏化工”)和
乐平市盛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化工”)进行受托经营管理,并在托
管期间完成对相应企业的尽职调查,为下一步公司围绕乐平工业园进行上下游资
源整合,并为更好地实施协同发展战略打下基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佳宏化工、盛龙化工签署的《委托经营协议》,交易标的
为佳宏化工、盛龙化工的主要经营资产的委托管理事项。
佳宏化工的主营产品为氟化钠,盛龙化工的主营产品为是三氯化铝和三氯化
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佳宏化工
公司名称: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60281763363723J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江松
成立日期:2004年06月29日
住所: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塔山)
经营范围:氟化钠、冰晶石加工、销售(凭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2、盛龙化工
公司名称:乐平市盛龙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60281775856226Q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楠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0日
住所: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塔山工业区
经营范围:无水三氯化铝、三氯化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9年6月24
日止)对羟基苯乙酮、邻羟基苯乙酮及聚合氯化铝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乐平市佳宏化工有限公司/乐平市盛龙化工有限公司(甲方)拟与江西世龙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和江西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丙方)共同签订《委
托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委托管理资产
甲方公司主要经营资产,具体托管资产范围为本协议签订后,我爱范文,由乙方派驻管
理人员对甲方完成调查、评估后,由甲方和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二)委托经营期限
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的委托经营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8个月,在
此期间,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提前解除。
(三)委托经营的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本协议约定受托管理全部委托管理资产,在
授权范围内,通过自身或委托代表行使与委托资产相关的经营管理权(包括但不
限于财务、采购、销售、生产、环保等各个日常生产经营性管理事项)并在必要
时提出书面建议。
2、各方确认,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有权对委托管理资产行使日常经营管理权,
但委托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处置权等仍由甲方保留,委托资产的损益(含非经常
性损益)由委托方自行承担或享有。
(四)委托期间的利润分配及管理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期内,由乙方受托管理所产生的全部利润或
亏损均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2、甲方依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委托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乙方依照约定代为
处理的各项环保费用和提供的技术支持费用,以及委托经营期间产生的其他各项
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托管组尽调及审计、评估、法律咨询、财务顾问和其他
咨询费等)。在委托经营期间,日常维护委托资产所需费用及委托资产运营所需
的其他开支,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同意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将委托管理费用支付完毕。
(五)委托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各方由此造成
的损失。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托管的主要目的是对公司拟收购的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环保与合规
进行全方面的梳理整合,同时对其展开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确保未来对相关标
的的收购符合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能够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
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托管及拟收购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1、贯彻落实乐平市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提出的产业政策要求,重组世龙实
业所在地的同业企业,整合产业上下游优质资源;
2、随着国家及各级政府对于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世龙科
技园内及周边的企业进行整合,有利于有效控制和降低上市公司周边的环保和安
全风险,避免因周边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或环保问题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声誉
造成影响。
由于被托管标的公司的业务与世龙现有业务及产品存在上下游关系,托管及
收购预计可以提升公司氯碱平衡能力、提高生产效率、丰富产品生态,进而提升
公司的经营业绩,在满足必要性的同时兼顾盈利性和协同效应。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委托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