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全方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校园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并且学生大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监督,不仅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而且对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做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学校防火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的防火大方针,全力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正确分析火情,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力争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二、防火原则
统一思想,统一指挥,遵循“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原则”,“目标管理原则”,“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三、防火组织机构
(一)防火领导组织
1、总指挥:
2、副指挥:
3、成员:
(二)防火领导小组
1、组长:学校负责人
2、成员:全体班主任及职工
四、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禁止在学校组织学生从事烟花、爆竹生产。
(2)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随用随领。
(3)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
(4)严格校内用火。
(5)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伙房、锅炉房,仓库、实验室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6)对于寄宿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防火安全。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具体方案。
此外,应加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重点场所的防火。
五、灭火战术、原则和方法
在发现火情及时报警的及时,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法。“木类火”用水、沙灭火法,“电源类火”用切断电源、沙土灭火法,“化学物品火”用水、沙灭火法,禁止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六、火场安全与纪律
1、火场安全
(1)听从指挥,不能乱打硬拼,时刻注意风向、风速的突然转化。
(2)要密切观察,以防天棚坠落伤人。
(3)被火包围时,要在教职工和学校负责人的组织指挥下,安全有序疏散。
2、火场纪律
(1)必须领导带队,服从指挥。
(2)对不服从命令,扰乱秩序者,给予纪律处分。
(3)对延误战机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七、善后处理
在火灾扑灭后,要指派专人24小时监控,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表彰扑火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因火灾或扑火受伤师生,按规定积极做好医疗、抚恤工作。
培训机构安全应急预案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完善。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培训机构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证饮食安全,确保学校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食堂安全应急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校学委办、校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教科处、食堂管理员等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出售。
2、立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报告制度报告。
①中毒人数超过3人的,应当于4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②中毒人数超过10人或者死亡一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③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3、协助卫生机构治病救人。
4、封闭现场。
5、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被污染的食用工具、设备。
6、协助卫生部门填写《食物中毒事故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
7、经卫生部门检验后,属被污染的.食品立即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被污染的食用工具、设备立即进行消毒。
三、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气源,积极扑救并报警。
2、利用各部位消防器材,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
3、及时通知学校负责人。
4、处变不惊、与急不乱、勇敢果断,视实际情况及时拨打紧急电话119。
5、出现事故及时通知医疗单位,赶赴现场抢救,或及时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6、发生其他事故要积极组织正确的补救措施,要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情况。
7、肇事部位负责人,要坚守现场,等候处理。
8、手提灭火器
⑴、操作规程
①、手提灭火器,应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桶内的干粉抖松;
②、扯去铅封,拔除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③、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④、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以免复燃;
⑤、灭火后,拾起灭火器压把,既停止喷射。
⑵、注意事项
①、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②、灭火器一经开启,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③、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四、对爆炸、纵火、行凶、盗窃、破坏等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如下:
1、及时通知中心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
2、与事不惊,勇敢果断,控制现场,正确处理。
3、视实际情况拨打救助电话:报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4、保护好现场,控制嫌疑人。
5、发生事件部位负责人,要坚守现场,等候询问处理。
五、食堂安全事件的总结报告:
发生食堂安全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