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党建工作章程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认真分析研究支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明确下个季度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和活动内容,切实解决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讨论研究村委会提交的村务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3、各群团组织提交支部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4、讨论发展党员工作。
5、安排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及要求回顾工作,查找缺点和不足,互相帮助,促进工作共同进步。
三、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农业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由支部书记或聘请县、乡领导和党校老师进行集中辅导,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四、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
1、学习当前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中央全会决议、新出台的农村政策、主导产业建设实用技术。
2、组织党员讨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统一思想,统一步调。
3、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组织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党员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
二、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产劳动、经济建设和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协助支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四、时刻用《党章》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全村的安定团结;经常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同各种不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五、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集体荣誉,凡有损于集体荣誉的话不说,有损于集体利益的事不做,公道正派,维护大局。
六、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不讲价线,不打折扣,努力克服困难,保证各项决议落到实处。
七、自觉抓好政治学习,提高素质。每个党员必须有学习笔记,文化程度高的还要撰写一到二篇心得体会。
八、党员村干部必须带头参加组织活动,不当特殊党员。
九、每个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带头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同时包帮1-2户贫困户,实现共同富裕。
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一、根据阶段工作安排,随时向乡(镇)党委汇报党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为党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全乡(镇)党建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提供真实的依据。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主要内容是: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本支部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情况,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三、每年年终向乡(镇)党委报送支部工作总结,书面汇报本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四、党建工作报告的责任人是支部书记。其他支委会成员也要按照职责和分工,主动向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以“五个好”统揽党建工作全局,大力开展创建活动,争创市级、省级“五个好”。
二、加强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相互配合,搞好支部班子的内部团结。
三、充分发挥政治核心领导作用,因地制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带领群众发展主导产业,增加收入,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四、从本地实际出发,采取措施,发展集体经济,增强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
五、努力开展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活动,探索和积累经验,推动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六、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员教育活动。
七、充分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抓好村委会及其它配套组织建设,加强对村务工作的领导。
八、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及时上交党费。
九、做好入党各级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
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治安模范村、计划生育合格村、十星级文明户、治安模范户等活动,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人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行为规范
一、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二、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群众、带动群众。
四、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增强党性观念。
五、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搞好“双带”和扶贫帮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
六、不以权谋私,不铺张浪费,不散布消极言论。
七、不参与集体上访,不参加“门徒会”、“”等到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
八、及时向村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五个好”村支部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村级组织建设“五个好”标准
1、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要有一个好党支部书记
(1)党支部领导班子团结坚强、勤政廉洁,领导核心作用突出;能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在农村各项任务的完成;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党支部成员平均年龄40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级主要领导干部50%以上达到中专水平;思想解放,勇于创新,作风民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
(3)党支部书记政治上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群众拥护;有开拓精神,会管理,懂科技,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4)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各种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能在党支部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
(5)村级主要干部的误工补贴、岗位补贴、奖励基金,逐步做到不向农民摊派筹集。
2、有一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
(1)能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团员能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有理想、有道德,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宗族、宗派活动;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坏人坏事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3)努力学习和掌握科技文化知识,取得中专学历或农民技术员职称的达30%以上,每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帮扶能力的干部、党员至少帮扶一户贫困户,成效显著。
(4)党员活动室有公房,坚持每月活动一次,做到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会议纪录、档案材料齐全。
(5)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和程序,并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5名,培养和考察制度化;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完善。
3、有一条能加快本村经济发展的好路子
(1)经济发展路子符合本村实际和优势,切实可行,效益显著;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县平均数,且年增长200元或20%以上。
(2)产业结构,坚持农工商相结合,形成了粮食收入为基础,以多种经营和非农产业收入为主体的新格局。
(3)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每年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农民总数的30%。
4、有一个好的经营体制
(1)土地承包符合中央政策,承包关系稳定,没有违背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提高承包费等问题。
(2)坚持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措施落实,集体经济年收入增长30%或2万元以上,集体经济组织能为农户提供有效服务。
(3)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为期创造良好的环境,效果明显。
5、有一套科技决策、民主管理,保障工作有效运转的好制度
(1)《党支部议事规则》、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等健全,并能贯彻落实。
(2)实行了财务村有乡(镇)监督、定期审计税检查,并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3)坚持村务公开制度,有固定的公开栏,能按上级要求如实落实公开,管理监督措施完善。
(4)坚持和完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按期换届直接选举制度,村民自治制度,村规民约健全。
支部书记职责
一、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
二、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搞好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
三、加强组织发展工作,大力培养文化程度高、思想品德好、年纪比较轻的入党积极分子;每年按程序发展1名以上党员。
四、加强对村委会及群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实现小康、保持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共同奋斗。
五、加强对文化、卫生、教育等事业的领导,使本村的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六、推行党员、干部扶贫包帮责任制,保证全村贫困户脱贫。
七、组织带领群众发展主导产业,实现人均粮钱双过千。
八、团结村支部、村委会一班人,促进全村工作协调、稳步、快速、健康发展。
村委会主任职责
一、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抓好村民自治。
二、制定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村民实施。
三、发展教育和各项公共、公益事业。
四、帮助村民选准致富项目,并提供相关服务。
五、负责召集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各项村务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主持村委会日常工作,领导和检查、督催村委会各委员、各村民小组长的日常工作,适时给予指导帮助。
民兵连长职责
一、主持民兵连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村党支部和乡人武部的指示和决定。
二、组织民兵发展生产,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治安。。
三、抓好民兵连的组织建设,保证队伍整齐健全。
四、做好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年度军事训练。
五、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和征兵工作。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战时动员令,做到随时参军参战。
治保会、调解会主任职责
一、治保会主任职责:
1、宣传、教育群众,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2、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群防群治工作。
3、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4、及时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敌、社情动态和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并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5、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监督、考察。
6、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控制或扭送公安机
7、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调解主任职责: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村文书职责
一、负责本村的公文制作和管理。
二、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三、兼管财会工作,搞好财务管理。
四、热情接待、妥善处理群众来访。
五、认真做好其它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六、协助村委会主任处理村务工作。
妇代会主任职责
一、负责召集妇女代表和妇女群众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定期向村党支部和上级妇联汇报请示工作。
三、认真贯彻执行妇代会的工作计划、决议。
四、协调多方面的力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抓好妇代会自身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妇女发展生产提供服务。
六、组织妇女经常开展政治、文化和农业实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团支部书记职责
一、按照《团章》、《党章》规定,主持团支部工作。
二、负责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保证青年工作顺利开展。
三、搞好团的自身建设,按条件积极发展新团员,不断壮大团员队伍。
四、照顾青年特点,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
五、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组织青年、团员带头发展主导产业。
六、组织青年、团员开展扶贫帮困,树立社会新风尚。
计生专干职责
一、管理计划生育统计台帐和人口计划挂牌,逐月登记卡册、变动挂牌。
二、负责计划生育指标的申报与发放工作,做到指标到人、张榜公布。
三、掌握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节育情况,负责组织已婚育龄夫妇参加“三查”,督促节育对象落实节育措施,发放避孕药具。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五、管理好本村的计划生育中心户长。
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务办公室设会计、出纳、保管三人,实行分工负责。
二、严格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把关。
三、财务、财物、帐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并半年张榜公布一次。
四、严格按《会计法》规定,实行统一票据,履行正规手续。严禁白条收据、不审批乱支款物的现象发生。
五、往来帐目要清楚,物款收支有凭有据,有主管人签字,有经手人盖章。
六、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其余现金要存入银行。
七、一般性开支必须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大型的建设性支出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议事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八、严格财经纪律,对贪污、挪用公款者,要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九、财务收支必须接受村民议事会的监督,对不合理的收支,财务监督小组有权抵制,并要求纠正。
村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
一、村支部由全体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定期进行选举,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二、村委会由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利和资格的村民代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召开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村支部、村委会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四、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和补选村支部、村委会组成人员。
村规民约
一、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做伤风败俗的事。
二、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良教。
三、讲究社会公德,尊老爱幼,邻居团结,扶贫帮困。
四、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五、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婚事新办、丧事从简。
六、维护社会治安,不搞封建迷信、不赌博、不小偷小摸。
七、教育子女从小好好学习,教育家庭成员勤劳致富。
八、爱护国家、集体公共设施,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已。
九、讲究公共卫生,创造干净、整洁的家庭生产、生活环境。
十、树立正气,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村民议事会制度
一、村民议事会由村两委会成员及群众代表组成,群众代表名额占全村总人口的15%。
二、村民代表的产生,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群众直接投票选举。所选代表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知识素养,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群众中享有一定威信,原则上不与村两委会成员相重。
三、村民议事会每半年举行一次。但如有十分之一的村民或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根据必要,可随时召开会议。
四、村民议事会由村委会召集,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出缺时由副主任主持。
五、议事会成员到会人数过半方可开会,议事会形成的决定,必须经半数以上的议事会成员通过后方为有效。
六、村民议事会是村委会“一事一议”制度的决策者和执行者。
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必须支持和保障村民议事会依法行驶职权,凡是村中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及时提交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并将执行决定的情况按时向村民议事会报告。
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一、村干部民主评议会于每年十二月底之前召开,由村两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主题是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评定格次。
二、会议由上级党组织委派专人主持并指导,参会对象到会人数过半方可开会。
三、村三职干部是民主评议的主要对象,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必须经乡镇党委书记批准,并认真履行请消假手续。
四、民主评议前,每个干部必须对照岗位目标责任,将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思想、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材料。会议召开时,如实汇报,做出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与会人员根据干部的现实表现,逐一进行评议,不搞人人过关,但是必须人人发言。最后发放民主测评表无记名测评。
五、村干部民主评议格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档次。
六、测评结果是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要及时调整,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就地免职或依法予以罢免,有重大问题的必须及时查处。
七、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干部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并上报镇党委备案。
发展党员公示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展党员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降低标准、不按程序发展等问题,切实保证党员质量。
二、发展党员实行发展对象、发展程序、发展结果三公开,以扩大考察范围,增强考察效果,全面准确地了解发展对象。
三、支部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先进行公示,不公示不上会,将公示的结果做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四、公示对象,凡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列为公示对象。
五、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务等情况。
六、公示方式,一般采取张贴公示通知的方式或利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七、公示程序,发展一名党员村支部共公示两次,每次四个步骤。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调查核实和反馈结果一般不超过10天.
八、公示后,村支部派专人结合公示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涉及其工作、生活、社交各个领域,审查不通过的,不得上会研究。
九、对违反发展党员细则发展的新党员要坚决清退,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推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村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群众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
二、村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村干部任务目标责任制。
2、村级财务收支及使用情况。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建设,村办学校、村级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使用情况。
3、当年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救灾救济物资、扶贫物资的发放及使用。
4、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转移。
5、涉及本村群众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村财务至少每6个月公开一次,重大事项或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随时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形式:可采用会议公开、设公开栏张榜公布等多种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五、村务公开的管理。村务公开确定专人管理,公开栏由专人保护,公开的档案由专人整理、归档和保存,公开的情况是否真实和群众有何反映,由专人进行督查,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予纠正。
六、村民委员会必须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群众的查询。否则,群众有权向乡(镇)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调查核实,未公布的责令公布,经查证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村党支部书记“两推一选”制度
1、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依法、按章、按期对村支部班子进行换届,并在换届选举中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选准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2、在选配村党支部书记时,必须实行党员推选、群众民主推荐和党内选举相结合的办法,即先按规定程序由党员和群众共同确定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以此激发群众的民主意识,保证党员和群众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在换届选举中由乡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不少于5人),推荐出新一届党支部成员初步候选人,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10天。
4、乡镇党委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走访、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对推选出初步候选人的意见。
5、公示完后按公示结果确定新一届党支部成员,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乡镇党委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对村民及时进行回复。
6、镇党委根据公示情况,经综合考察后,确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
7、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规定程序选举出党员信赖、群众拥护的好班子和村党支部书记。
村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一、必须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知识、农村政策、实用技术和业务知识。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扣县、乡、村发展主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二、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当月的一号或十五号为学习日;学习由支部书记(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人员)主持;采取集中与自学、辅导与讨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
三、积极参与县委、镇党委组织的基层干部培训;积极鼓励、支持和帮助村干部自愿参加各种农干校、函授学校及正规大专院校学习,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四、村支部、村委会每年至少举办三次专题讲座,聘请上级领导、党校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村干部进行培训。
五、参加学习、培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做到有学习材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学习笔记每人每年不得少于10000字,至少有1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六、严格干部学习培训考勤工作,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将列为年终干部考核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参与学习培训的对象包括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
一、坚持经常性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勤奋务实,廉洁高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紧紧围绕建设绿色镇坪、发展“一区两谷”战略,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组织带领村民发展以畜牧、药材为重点的主导产业,保证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至少180元。
三、自觉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积极帮助群众开拓销售市场,促进绿色镇坪和“一区两谷”建设。
四、在自力更生,以干克难的同时,积极争取各种建设项目和扶持资金,努力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村民用电难、行路难、吃水难等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村民生产、生活水平。
五、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和机遇意识,用好用活用足党和政府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墨守成规,不僵化保守,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大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促进本村发展。
六、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八个禁止”、“农业税收征管”、“十不准”和农村税费改革“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等规定,坚决杜绝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保证村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七、经常组织对村民进行文化知识、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村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主导产业建设技能,增强村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八、按照村支部书记“两推一选”和村委会按期换届选举规定,严格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实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
九、坚持依法行政,按章理事,不搞优亲厚友,贪赃枉法。充分发挥村治保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幼儿园党建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党建工作章程
为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资料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资料: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状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达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资料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持续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资料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状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
3、回顾、总结工作状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六、学习制度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资料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资料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八、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