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操作发放135万元执行款
平安广西网融水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贾贞妮 曾真)11月14日下午,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覃先生等35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135万元,35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此次发放仪式通过网上系统操作:当事人向法官提供账户信息,经现场审批,10分钟后,当事人即收到执行款到账的银行短信通知。方便快捷的发放方式,得到当事人称赞。
2014年,覃先生等35人分别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在融水县建设的商品房。后来,房地产公司不能按期交房,覃先生等人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结果遭到拒绝。2016年,覃先生等35人起诉维权,范文,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共计135万元。诉讼过程中,覃先生等人向融水县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房地产公司的存款。
融水县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覃先生等人的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一直不履行。2017年6月7日,覃先生等人向融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钟某、韦某对本案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异议。同年8月24日,钟某、韦某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今年4月24日,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钟某、韦某的诉讼请求。
10月,经覃先生等人申请,法官及时划拨房地产公司被冻结的存款135万元,分别执行给覃先生等人。经过一波三折,覃先生等人终于领到期盼已久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