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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阳明路到华宫巷

微小说 |

时间:

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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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金黄色的银杏叶落在我的膝盖上,捡起来,发现天空飘起了发丝般的细雨,漫天的雨雾让天空变得一片浑沌。记得刚才的天空,还是一片阳光,怎么说变就变了。

我正准备站起来,一位浑身破烂,留着一口白胡子的老汉站在我面前,坚硬的双手递过来一只已经掉瓷的大碗,嘴里叽哩咕噜地说着话。虽然没听清楚他具体说的是什么,但我明白他的意思,让我给他一些钱,他谢谢我。他的双眼,令人印象特别深刻,仿佛生锈似的,开出褐黄色的细碎的花。我不想给他钱,但是他挡在我面前,似乎没有任何商量的原地。

我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找到两块零钱,放在他的碗里。

我特别讨厌这种伸手要钱的乞讨,没有丝毫的技术含量。

科比要复出了,很多专家又在讨论,科比不是最有天赋的,靠勤奋取得了今天的成就。我笑了,勤奋也是一种天赋。 有的人可以勤奋,很专注地去干好一件事,但有的人天生就没办法专注。别小看这个天赋,这种天赋是超越很多显性天赋的存在,能量不可低估。因为,这种天赋用一个词来表达的话,叫:性格。我和网友正在聊天群上讨论NBA的事。

刚点完发送,手机嘀嘀地响了两声。该死,没电了。

还没来得及跟其他网友道别,就自动关机了。

我从石凳上站起来,看着晚秋的南明河水已经淌到了河底,几只垂头丧气的小白鹭站在河中间,不知道在悲伤什么。哦,我恍然大悟,李小香什么时候走了,也不和我说一声。

五个小时前,在我妈的督促下,我如约来到南明河畔和李小香相亲。

是我先来的。到了之后,按照约定,从南明桥头走下河边,在第六根石凳上坐下等她。等了一会儿,她没有来,我就把手机拿出来玩。我的手机里有十几个游戏,几十部小说。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可以浏览很多网页,查阅很多资料,和很多人聊天。

我正在网上看一本叫《刺客杀局》的小说,不知道过了多久,李小香来了。

她在我面前站了一会,开门见山地说:嗨,你是秦小天吧!

你是李小香。

嗯,我是李小香。

她是李小香,照片我看过,虽然经过了煞费苦心的加工,但基本模样还在。留着短发,五官精致,嘴角上有一枚浅红色的痣,单眼皮,白色羽绒服,穿着一双红色的鞋子。

你照片我见过。

你的照片我也见过。

我妈叫我来的,你的情况她大致说过。

我也是。

哦,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我们才说了几句,她握在手里的电话就响了。

好的。

她一边接电话,一边往银杏树那边走去,有意和我拉开一定距离。

不知道她在和谁通电话,看样子一时半会儿不会结束,我继续看小说。

叶鸿孤是小说中的主角,一名刺客。我特别欣赏作者的地方是,他的小说中没有神功,一招一式都是残酷的拼杀,都是日积月累练习起来的。刺客是一门技术活,有人杀猪,有人杀鸡,有人杀牛,就有人杀人。一名优秀的刺客,除了超群的本领,还需要一点运气。

NBA也是这样,很多人天赋异秉,本可以成为传奇,但运气不好,毁于伤病。罗伊、奥登、麦迪、希尔,谁不是这样呢!想要在球场上成为传奇,除了知道如何把球打好,还要知道如何把自己的身体保护好。不知道NBA的球员,有没有听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

秦小天,你在看什么?

哦,一部小说。你电话打完了吗?

打完了,不好意思。

没关系。

女孩子就是这样,事情有点多。

你平时都喜欢干些什么?

逛街,玩游戏,你呢?

看小说,看电影,也玩游戏。

你都喜欢玩什么游戏?

斗地主算吗?

这个,大概算吧。

哦。我记不起来了,我们大概就说了这么多话,然后我继续看小说,她拿出手机玩游戏。中途,似乎有一个神经病走过来问我:你认识何必吗?莫名其妙,还有人叫何必的。

我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说:不认识。

他答应了一声:哦。

没过多久,他又来问:你认识何必吗?

不认识。

好像他也问过李小香,李小香的回答跟我一样:不认识。

他好像还问过其他人。

有学生,回答是:不认识,大哥哥,你找何必做什么?

有孕妇,回答是:不好意思,不认识。

有壮汉,回答是:何必,什么何必,没看到爷在忙吗,找死啊?

有老妇,回答是:小哥,你找何必做什么?

真是个莫名其妙的神经病,他来来回回反复地问,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似乎李小香是在这段时间离开的,她当时好像跟我打招呼了,我把她当成了那个问我认不认识何必的神经病,随便应付了一下。或者,她没有跟我打招呼,直接离开了。总之,今天的相亲最后变成我看我的小说,她玩她的手机,最后我发现,她已经离开了。

这只说明,我们之间没有缘分,不是吗?

我走上台阶,迎面是阳明寺。我突然想,阳明路会不会是因为这里有一座阳明寺的原因才叫这个名字。我打算上网查证一下,结果发现手机没电了。算了,下次再查。

我沿着阳明路往甲秀楼方向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海港大酒店变成了银行,这真是件奇怪的事。记得前两天我才从这里经过,也没注意到它变成了银行,怎么今天就像被施了魔法似的突然说变就变了呢?还有对面这栋楼,好像十几年来一直处于烂尾状态,居然焕然一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重新施工的,我竟然一点也不知道!这太奇怪了,简直不可思议。

我通过地下通道,刚走到钻石广场门口,一位穿着红色衣服的女人牵着一条狗,正准备过马路。狗特别不安分,女人一边使劲拉着狗,一边喊道:儿子,儿子,现在是红灯,不能过的!我感到很好笑,红绿灯难道对狗也起作用吗?为了控制狗,红衣服的女人蹲下来,抱住狗的头。她一边控制住狗,一边摸着狗的头:宝贝,不要顽皮,听妈妈的话,乖!

爱心爆发,我妈从来也没这样对我说过。

绿灯终于亮起,我随在人流中过到马路对面去。刚过完马路,空地上,一位半身不遂的残疾人正在卖艺。他倚在一根特制的小板凳上,拖着笨重的身体匍匐在地,用红色的粉笔写字。他的双手特别有力量,手背上凸出一条条透明的筋络,像在老家种庄稼的爷爷。

我看得出来,他有不错的书法根基,一笔一画像极了智永和尚的书法。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家庭困难,命运多舛,他应该是一位优雅的书法家。他的天空,一间书房,三尺宣纸,一台墨砚。不过,现在也挺好的,他的舞台,是整个深沉的大地。

我摸了摸口袋,只有几块钱零钱。我全部掏出来,放到他玫瑰色的铁盒子里。

万东桥下还是一如既往的阴暗,烤鱼师傅把整个地方都弄得乌烟瘴气,电焊师傅制造出凹凸不平的噪音,还羼杂着一股股金属被烧糊的味道。我加快速度,用了比平时一半还少的时间,就逃过了这个地方。柳暗花明,在我面前,是一位身材姣好的女子,身型就像是一朵袅娜的水莲花,屁股上似乎都带着几分妩媚的笑意。她的个头,应该在一米六左右。

一米六,恰到好处的身高,是我想象中的理想对象。她的额头,应该刚好处在我的下鄂,如果我们接吻的话,我只要稍稍把头低起,而她稍稍仰起,这种感觉是最舒服的。

她特别清纯,头发像瀑布一样铺散在白色的羽绒服上,穿着牛仔裤,双腿修长。

红色的鞋子,我总是喜欢穿着红色鞋子的女孩。为什么,我不知道,就是喜欢。

她像极了我初中一位叫秀的女孩。秀本来可以成为我的女朋友,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不了了之了。我曾经有机会亲秀的嘴,最后却只亲了她的额头,这件事我后悔了很多年。我常常想,秀之所以没有最终成为我的女朋友,大概是因为在我有机会亲她嘴的时候,却亲了她的额头。这是一个烙在心里,一辈子也无法释怀的错误,我常常像乡愁一下想起。

我面前的女孩,一定是一位像秀一样美丽的女子,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浅浅的酒窝和洁白整齐的牙。如果,她能答应做我女朋友就好了,我会向她求婚,宠她一辈子。

她会有男朋友吗?

会的!这么漂亮的女孩如果没有人追,只说明这个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

也许不会。因为她太漂亮,太出色了,让很多男人丧失了追求的勇气。

我相信缘分,或许她就是为等我而来。在茫茫人海中,看到一个心动的背影,也是一种缘分,不是吗?或者,她就是秀,她是上帝安排和我再续前缘的。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吻她的额头,而是她的唇。我不会说,我爱你。我会说,嫁给我吧。她一定泪流满面地答应。

我加快脚步,很快超过了她。我不能冒失去注视她,我要超她有一段距离后,故意回过头来,用她不察觉的,漫不经心的目光捕捉她的美丽。这是窃玉偷香的男人们常用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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