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精选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中心”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年底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经常与党组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二、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支部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议论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少犯或不犯错误,更好发挥党员、党组织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班子、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一次。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由专人负责。
三、制定信访制度。认真处理好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定期与群众对话制度。
五、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组织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精选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认真分析研究支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明确下个季度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和活动内容,切实解决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讨论研究村委会提交的村务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3、各群团组织提交支部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4、讨论发展党员工作。
5、安排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及要求回顾工作,查找缺点和不足,互相帮助,促进工作共同进步。
三、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农业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由支部书记或聘请县、乡领导和党校老师进行集中辅导,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四、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
1、学习当前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中央全会决议、新出台的农村政策、主导产业建设实用技术。
2、组织党员讨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统一思想,统一步调。
3、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组织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党员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
二、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产劳动、经济建设和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协助支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四、时刻用《党章》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全村的安定团结;经常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同各种不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五、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集体荣誉,凡有损于集体荣誉的话不说,有损于集体利益的事不做,公道正派,维护大局。
六、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不讲价线,不打折扣,努力克服困难,保证各项决议落到实处。
七、自觉抓好政治学习,提高素质。每个党员必须有学习笔记,文化程度高的还要撰写一到二篇心得体会。
八、党员村干部必须带头参加组织活动,不当特殊党员。
九、每个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带头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同时包帮1-2户贫困户,实现共同富裕。
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一、根据阶段工作安排,随时向乡(镇)党委汇报党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为党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全乡(镇)党建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提供真实的依据。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主要内容是: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本支部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情况,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三、每年年终向乡(镇)党委报送支部工作总结,书面汇报本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四、党建工作报告的责任人是支部书记。其他支委会成员也要按照职责和分工,主动向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以“五个好”统揽党建工作全局,大力开展创建活动,争创市级、省级“五个好”。
二、加强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相互配合,搞好支部班子的内部团结。
三、充分发挥政治核心领导作用,因地制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带领群众发展主导产业,增加收入,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四、从本地实际出发,采取措施,发展集体经济,增强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
五、努力开展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活动,探索和积累经验,推动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六、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员教育活动。
七、充分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抓好村委会及其它配套组织建设,加强对村务工作的领导。
八、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及时上交党费。
九、做好入党各级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
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治安模范村、计划生育合格村、十星级文明户、治安模范户等活动,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人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行为规范
一、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二、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群众、带动群众。
四、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增强党性观念。
五、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搞好“双带”和扶贫帮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
六、不以权谋私,不铺张浪费,不散布消极言论。
七、不参与集体上访,不参加“门徒会”、“”等到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
八、及时向村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五个好”村支部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精选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